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五条 申请方式
申请单位登陆“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下载并在网上提交“新药开发费资助申报表”,同时向浦东新区生物医药协会递交书面申报材料。
第六条 受理部门与受理时间
操作部门是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级管理处(下称科管处),委托浦东新区生物医药协会受理新药开发费补贴申请,全年受理,每半年报批一次。
第七条 申报材料
1、注册费补贴
(1)浦东新区新药开发费补贴申请表
(2)新药注册申请复印件
(3)新药注册受理通知单复印件
(4)注册费收据
2、临床前开发费补贴
(1)浦东新区新药开发费资助申请表
(2)新药注册申请表复印件
(3)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复印件
(4)新药开发费审计报告
3、临床开发费补贴
(1)浦东新区新药开发费补贴申请表
(2)新药注册申请表复印件
(3)新药《药品注册批件》及新药证书复印件
(4)与临床研究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复印件
(5)临床研究开发费审计报告
申报材料(审计报告除外)均一式三份,并附有效工商与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申报时须出示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原件以备核对。
第八条 审批程序
浦东新区生物医药协会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报操作部门审核,经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复核后,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审批。补贴费用超过80万元的,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批。
第九条 费用审计
新药注册费(含送检药实样检验费)以申报单位提供的注册受理部门或药物检验部门的有效交费收据按实补贴(5万元以内);新药临床前研究费、临床研究费由浦东新区生物医药协会推荐的会计事务所审计。
项目开发费审计在项目审查合格后,由受理部门通知申报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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